隆回县南岳庙镇茅塘村民办实事难遭村镇刁难,导致我迟迟领不到工程款

尊敬的领导:您好!

我名卿前坤,军属家庭,烈士亲属,家住湘邵阳市隆回县南岳庙镇茅塘贫困村3组。

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英明决策,实惠全国人民、省委高度重视我省饮用水民生工程。

1、水是生命源泉,我2-3组村民常年担水度日,大旱年无处水源担水,老人们苦不堪言。

2、我做为组长,尽职尽责,向上级反映实情,村镇干部耳闻目睹,置之不理。2014年感谢镇人大主席黄树华为我书写争取资金报告,融易资讯网(www.ironge.com.cn),万分感谢省财政拔款11万元。

3、为早日吃上自来水,资金未到前2015年正月初十,我到镇政府找水务站长宁子明预算了工程款:资金少工程大,请示了片长邵少军、副片长陈石彪、驻村干部胡江华,电话请示了党委书记姚文娟,召开2-3组村民大会选址、发包,成立自来水委员会,由于现任副书记卿斌刁难,只好以我3组名义修建,2-3组村民同时吃自来水,邀请法人代表村主任卿启富主持我3组会议。2-3组无人承包,我只好担此重担借钱筹款写下合同,村主任签字。工程全长937米,由于2015年雨水多,井址流沙4次开挖1天填方。由于村镇刁难,化验3次水质,耗资11.893万元(2015年工程账目交镇财所长周礼生手,2019年交镇综治办)验收完时周礼生对副镇长刘军悄悄说此工程至少20多万元,县防疫站化验水时,观看此工程如村镇来做至少30万元,4年来,保证了2-3组458人饮用水。修溪坝保证了2-3组20多亩良田灌溉。

4、我无钱送礼,造成村镇干部重重刁难。2015年9月底完工,年底领不到工程款。卿斌到处诽谤,我请不到人工,只好带头做工,由于没仪器,经常返工,害我老婆身得重病无钱医治,材料费、人工工资无钱付款,2016年我到镇处理此事时,副书记黄金武开口大骂我不该办实事,之后我近100次到镇政府找领导,含泪而归,姚文娟在职,镇长张成、常务副镇长廖勇扬言要我上访。上访到县信访局,遭到陈勇谩骂。上访到县委,感谢县常委人大主任刘焕华、陈立君、范志锋、财政局长龙德平、水利局宁局长,电话至镇党委书记姚文娟。2016年底,还是领不到工程款。2017年上半年上访至市,感谢李华和市长电话追款、报告上签字,不起作用,可见镇领导张诚、廖勇、陈石彪、胡江华、黄金武、郑聪梅、村主任卿启富、现任村副书记卿斌目空一切,视党纪国法不存在。2016年4月7日晚,感谢镇领导王科伟、唐继龙、宁子明、陈卫雄修改项目。我逐级上访至中纪委,谁知回至省政府信访局,镇干部欺上压下,模仿我字迹向省里回假报。我没领到一分工程款,上报此事已处理。真是村镇土霸王,百姓遭欺凌。2017年下半年,我老婆身患重病,无钱医治,没办法,我带我老婆坐在镇里,7-8月份两次给我87200元,村镇领导不择手段,绞尽脑汁克扣拨毛2.28万元,上访费3000多元。

5、2018年下半年经县纪委陈卫战调解,镇干部廖勇、宁子明在2-3组村民会上决定,村民受益者集资了串户材料费,还要集资3万多元给我,村民对比:2011年7-8组修建自来水18.8万元,当年社会工资70元/天,相当于2015年50多万元。(卿启富、卿斌中饱私囊10万元)。2015年4组修建自来水6.5万元,村民反对理壮直言:村镇干部土匪性质,强盗逻辑。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80条、86条、87条。民法典第三编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510条、第八章违约责任第577条、578条、579条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、三、四、五条。可见南岳庙政府的严重腐败。

天哪,办实事犯法吗?半年我夫妻起早贪黑,无分文工资,收入低微,现今我老婆身得重病,无钱医治,人工工资、材料费无钱偿还还要亏赔3万多元。天理何在!村镇官僚作风何等严重。人在做,天在看,人人讲良心,个个讲道德,家家好家风,国家才会和谐、安定、繁荣。敬请上级领导伸张正义,主持公道,为民做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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